评论对象: 凹凸 | 2009/10/11 19:55:36
评论言论:
教育部规定告诉老师:可以批
8 月23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予以解读。这位负责人指出,在我们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规定明确:“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此消息一出,“老师有批评学生的权利”立刻成为媒体和网络的讨论热点,以此为主题的帖子和博客文章很快出现在各个网络空间,各种论点争论相当激烈。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家长、老师和有关教育专家,不少人认为,规定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如此郑重地重申了一条老师天经地义应具有的权利,是现代教育背景下的一个无奈之举,然而,这么一句话,真的能捍卫老师批评学生的权利吗?教育界人士,尤其是老师,对此表示了质疑。
溯因
“杨不管”促发重提批评权
“杨不管”促发重提批评权
教育部这个规定的出台使不少人联想到了去年发生的“杨不管”事件。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的两名学生在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杨老师因此被称为“杨不管”。一名学生说,打架时,杨老师并没有当即制止,其间只说了一句“你们有劲的话,下课后到操场上打”,后来也没有送被打学生前往医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立刻引起了网友的公愤,直斥杨老师“冷血”。再联系到此前的 “范跑跑”事件,不少人认为,“杨不管”比“范跑跑”更为恶劣。
据了解,类似“杨不管”这样的班主任并非个别,他们怕得罪学生,尤其是怕得罪那些有权势背景的学生及问题学生,不敢行使班主任的管理权利,严重影响到班级形象和教学秩序。有教育界人人士认为,频繁出现的教师对学生“不敢管”、“管不了”现象,是教育部以文件形式重申班主任批评权的背景。
有十多年教师经历的王学进老师在他的博文中称,现在教育部将批评教育学生作为一种职业权利规定下来,就是希望班主任自觉承担起批评教育学生的义务和责任,不做“杨不管”。有了上述规定,也就有了对“杨不管”的处理依据:他这么做是违反职业要求的,因而不但在绩效工资的考核中应该打低分,而且还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说轻了,这是对学生不负责;说重点,此乃教育失职。现在,教育部将此当作权利规定下来,也就等于将批评教育学生当作班主任的义务和职责交给了他们,每一位班主任从此以后,都应该本着对每一位学生负责的精神,充分有效、适度适当地行使好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
反应
家长对批评态度呈两极
家长对批评态度呈两极
班主任老师批评孩子在家长中一直是一个相当敏感的话题,记者采访了部分家长,发现他们的看法呈现两个极端,这也代表了大多数家长对批评的矛盾意见。
豆豆妈的女儿在一所著名小学上一年级,她认为学校的老师对孩子不是批评得太多,而是太少。她说,现在很多名校都在进行“快乐教育”、“鼓励教育”,老师找到孩子身上一个优点就死命夸,对缺点很少提及,据说这样可以让孩子从小增加自信,老师还在家长会上告诫家长,在家里也尽量不要批评孩子,而是要多用鼓励的形式。一时间,“好孩子是夸出来的”成了教育界的新观点,老师对孩子说话,尤其是对低年级的孩子,都是笑容可掬,轻言细语,甚至在一些学校把“不及格”称为 “待及格”,生怕孩子心理受伤害。豆豆妈对这个始终有些怀疑:“孩子的缺点如果不给她指出来,不进行批评教育,她怎么能改正呢?”
记者发现,在一些非名校的家长中间,排斥批评的意见更加突出一些。一位家长告诉记者,前不久,她把自己孩子的班主任老师告到了校长那里,因为,这位班主任一周里批评了她的孩子三次,还因为不完成作业的问题把孩子留校补写,为此,孩子产生了强烈的厌学情绪,她认为这是班主任的批评方法不当造成的。
对于这个规定的出台,被采访的几位家长表示,老师批评孩子肯定是在职责范围之内的,他们并无意见,只是不知道,这个“批评”是用哪种方式,严厉到什么程度,在这些方面,规定说得似乎太笼统了一些。
疑问
“留校补课”算不算批评?
“留校补课”算不算批评?
家长对批评的两极化意见,实际上也是老师对待批评的两难。西城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高中班主任对记者说:“现在老师就是受夹板气,管多了不行,管少了也不行,反正家长都有意见。”她告诉记者,现在老师对批评学生这件事,都非常谨慎。北京教育部门对这方面的规定和处罚都很严,所以,老师批评学生,肯定不会动手,也不可能带脏字或者侮辱性的语言,最多就是言辞厉害一些,声音大一点。就是这样,还经常会有家长闹到学校。
这位老师还现身说法:前不久,她班上的一名学生因为不完成家庭作业,被她留校补写,其实根本没有批评他。就这么个事情,家长不但把她告到校长那里,还告到了教育局,要求一定要 “处理”她。校长也很无奈,因为这样的事情挺多的,时不时就有家长跑来跳着脚骂老师,这种情况下,谁还敢批评学生啊?“有家长说,现在老师无能,根本管不住学生,确实如此,因为现在我们根本没有办法管学生。”这位老师无奈地说。
对于教育部规定的出台,这位老师认为:“太虚了!没有什么可操作性。批评应该限定在什么尺度内?留校补课算不算批评?就这么一句话解决不了目前老师面临的问题。”
不少教育界人士也认为,规定中语焉不详的界定标准,是班主任行使批评权的最直接障碍。什么是体罚,什么是必要的惩戒?没有人能说出标准。就连教育部的规定,也仅仅是班主任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批评学生。那么,什么是“适当的方式”?没有标准,标准模糊,就难免在相互纠缠中难分是非。就像一些老师认为是适当的批评,而一些家长和学生认为是不当的体罚一样,教师“批评权”最终会在因为批评学生而引起的争议和麻烦中溃不成军。
教育部前发言人
“声音大些甚至怒吼”可算适当
“声音大些甚至怒吼”可算适当
就众多家长和老师的疑惑,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前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有多年教师经历的王老师认为,这个规定的关键词在于“采取适当方式”这几个字,因为老师批评学生是天经地义的职责,是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他认为教育部出台这个规定的初衷除了重申维护教师的批评权,更重要的是要求老师能够“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这主要因为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复杂,文化更加多元,学生也变得越来越多样,教育手段也要跟得上时代的发展,要适应这种新形势,过去的一些批评教育方法可能已经不适用现在的教育实践。
王老师认为,这个“适当的方式”首先不能超越现有的法律和规定,对学生体罚、冷嘲热讽、使用侮辱性语言等肯定不属于适当的方式,而语气严厉,表情严肃,声音大些甚至是怒吼,都可以算是“适当方式”,这个方式不是一概而论的,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例如老师和学生的亲密程度、相处时间长短来决定,一个和学生朝夕相处六年、亲如父亲的班主任和一个上岗才一个月的班主任不可能采取同样的批评方式,因为学生的接受程度是不一样的。
关于批评的“适当方式”问题,不少老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位班主任老师为此专门撰写博文,称“批评学生绝对是一门艺术”。他认为:“作为班主任,高明、机巧、妥帖、受听的语言更受学生欢迎,这种语言不仅能达逆耳忠言之效,而且让人如沐春风、豁然开朗。”他认为,批评的语言千姿百态:对自尊心强的,批评时要照顾面子;对好胜的,不妨先肯定其成绩;对性情软弱的,批评中含有鼓励和信任!批评的语言应该依情据理,因人而异,应该讲究一点艺术。
虽然对于批评的“适当方式”大家各有各的理解,但是对于一部政府规定而言,留下如此多的空白和任意解读的余地,不少人认为这是有所欠缺的,所以,不少教育界人士建议,为防止出现规定难以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的后果发生,教育主管部门还需要对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权利作更详细、明确的规定。关键是要进一步明确维护教师批评权的群众组织、规定纠纷的处理办法、界定法律的救济渠道等,让制度规定从白纸上走出来,落实到具体的教学管理实践中去,从而使班主任有信心、有勇气、有更多的空间来做班主任工作,确保他们善意的批评不被曲解,好心能够得到好报,也促使学生养成善于虚心接受批评的品格,在批评中健康成长。 (记者 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