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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江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请你停止枉法的脚步!
评论对象: 九转乾坤 | 2012/6/18 20:55:27
评论言论:

江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请你停止枉法的脚步!

 

    我于2011314在全国文明城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诉前夫在离婚前隐匿财产官司刚刚被(2011)张民初字第0506号民事判决驳回我的诉讼请求。诉讼中,从法官给我的被告和中国银行张家港支行所提供的证据中不难发现它们不真实,例如由该行提供的被告1997105填写的人民币长城信用卡(个人卡)开户申请书,以及其他证据表明该信用卡申请后第四天就开始交易使用,开卡保证金上印章有假,加盖的转讫章与同期同业务凭证上不同等,为此我于1020依法提出申请对十份证据就其文书印章形成时间进行司法鉴定,经过努力,法院终于同意鉴定。鉴定受理后近半年即2012418法院给我一份通知说本院决定以扫描取样方式进行鉴定,扫描件如何进行文字及印章形成时间鉴定?这明显与鉴定常识相悖!

2012424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中心人员仅仅能在银行事先准备好的8本传票中进行选取扫描,并无法取到证据中97107盖有“中国银行张家港支行信用卡部业务公章” 的样本(注意印章内容就很可疑),难道一套有关鉴定的造假材料已经制作完成?但因为是假的,所以还是有漏洞,没有再仿造几份盖有这个印章的其他单据,以致于提供不出来。

当我2012428书面表明“要求进行鉴定”并于5月初向苏州市、张家港市委领导蒋宏坤、徐美健,法院院长张玮等反映相关情况后,517日下午在法院做“质证笔录”的我拿到510法院成文的通知:“终结该鉴定”;我随即在21日送终结司法鉴定异议书给陈法官;29日突然接到18日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无疑是枉法匆忙的决定!

法院一方面不判断明显有问题的证据,不强制要求离证据更近的被告提供新的佐证材料,视我提交的新证据于不顾。进入鉴定过程后,法院还完全迎合银行掩盖其作假痕迹,直至枉法匆忙决定“终结该鉴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与银行方有无串通造假,法院有无不公已是不辩自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如此默契地刻意隐瞒真相的事情就发生在张玮院长离任前一两天,被告妻子在外扬言说:“已经全部摆平了”, 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其中的问题,难道被告妻子所言是真的?是否还有经济违法以及腐败行为与本案有关?

   我们现在已经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继续向最高院、银监会(上次反映的问题张家港市银监会未敢给出书面回答)等反映,请海内外网友给予转帖讨论、支招,如何让真相暴露、法院公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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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客人

江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请你停止枉法的脚步!

作为一个全国文明城市,如果发生贴上一些情况,实在不该!
张玮院长:真正有如此巧合吗?蹊跷蹊跷....
时间:2012/6/20 22:51:58 来自:*.*.*.*
2楼客人

江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请你停止枉法的脚步!

银监会应该彻查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是否违法、违纪,真正履行好自己应有的职责!
法院张玮院长是否有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行为,纪检部门、网民、媒体等一同关注!
时间:2012/6/21 11:14:40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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