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切换浏览模式

华夏网·艺术论坛校园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导游职业 → 政策法规案例分析——案例2

关闭 帖子评论
选取类型: 中立 支持 反对
观点标题: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观点内容:
(不支持HTML)
  1. 请以客观、真实地作出评论,并注意语言文明;
  2. 观点发表后不能作出更改;
您是本帖的第 1683 个阅读者
树形 打印
标题: 政策法规案例分析——案例2
阳光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等级:版主
文章:98
积分:942
注册:2006年3月22日
发贴心情
政策法规案例分析——案例2
◆〔案例2〕  
  1998年11月,某国际旅行社在获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后,为尽快开展出境旅游业务,遂与香港一家信誉不甚良好的旅行社建立了业务联系。同年12月,该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23人赴新、马、泰三国旅游团,委托该香港旅行社接待,因时间仓促,未与该香港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该旅游团在顺利完成新加坡、泰国两国游程后,在马来西亚入境时,由于当地接待社疏忽,未办妥入境手续,致使该旅游团被作为"非法入境"而扣留两天,未完成马来西亚段旅行而直接返回香港。该旅游团回国后,遂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退还旅行费用并赔偿损失。经查,该旅游团投诉属实,而该国际旅行社则辩称,违约损害旅游者的事实均发生在境外,应由境外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还是境外旅行社承担?为什么?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承担。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选择有关国家和地区依法设立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与之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因境外旅行社违约,使旅游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出境旅游的境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违约的境外旅行社追偿。"   
  (2)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我国旅行社选择境外不良信誉旅行社,且未与之签订书面协议就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给予何种处罚?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ip地址已设置保密
2006/9/7 19:36:17
点击参与评论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政策法规案例分析——案例2
发贴表情
字体颜色 字体背景颜色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超级连接 插入图片 Flash图片 realplay视频文件 Media Player视频文件 引用 清理代码 生成一个财付通交易信息
显示:
预览
回复标题
上传表单
字节.
Copyright ©2004 - 2020 cnrr.cn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0.0
页面执行时间 0.05273 秒, 4 次数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