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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媒体报道,今秋起暨南大学将全面推行研究生(论坛) 培养机制改革,其中明确限制导师招生人数,导师多招生要为学生“买单”。原则上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不得超过1名。文经管类博士生每超过1名,导师需一次性上交配套经费1万元,理工科的则为3万元。
博士生招生的原则是宁缺毋滥。暨大的这个新规,似乎在和这个原则唱对台戏。它一方面明确限制博导招生人数,另一方面又给博士扩招预留了活口:只要导师肯交钱,学校原则上就不干涉。这样,人们不由揣测,只要博导有“菩萨心肠”,愿意慷慨解囊替学生支付费用,博导们就拥有了多招生的自主权。假如导师心有余而力不足,考生愿意“自费”,双方达成意向,以导师买单的形式招生,暨大的博士生队伍自然会合法壮大起来的。
招生考试的本质是一道墙,墙内的是合乎招生条件的学生,墙外的是参加了博士生考试但暂未达到入学资格的考生。这道墙可能会错放几个人到墙内,但没有了它将直接影响到博士生培养的质量。在这道墙前面,质量高的人多了,可以优中选优;质量差的人多,达不到录取分数线照样不会凑数培养。这当是研究生遴选制度的基本要求。
遗憾的是,研究生招生的墙早已被打开了缺口。我国的博士生招生规模已经跃居世界首位,国务院学位办已经意识到了这个数字的危害性,意欲控制招生规模。暨南大学实行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也是为此而来。然而,允许博导们自费招生,除非是舆论“误读”了该校的这个改革精神,否则便不是控制博士生招生,而是在变相扩大招生规模。如此改革,还是缓行为妙。
笔者认为, 给予博导更多的招生自主权并没错,前提是招生人数的下线可以不管,即可以停招研究生,但上线要有章可循。中国当代博导们学术水平和道德水平参差不齐,滥竽充数的导师也并不算少。舆论对个别导师习惯的“潜规则”颇有微词,“潜规则”让研究生教育的入口和出口防线溃堤,研究生教育质量滑坡多与此有关。
在导师学术素养和道德水准尚无法令人放心之前,在招生监督尚不健全之前,给予导师们的自主权越多,其风险也就越大。尽管大部分导师不会借机“发财”,但杜绝教育腐败不能依赖道德自觉,必须先堵塞住制度上的漏洞。
从改革目的来看,要想培养优秀的学生,保证教学质量,就要秉承宁缺毋滥的思想,严格考评导师带生能力,以质定量,不以任何方式和手段打开扩招之门。 实行弹性的招生制度,导师只要愿意出钱就可以多招生,哪怕多出的只是一个,所面临的问题是:导师为什么愿意替学生买单,是学生非常优秀,不招收进来便失去了人才培养的机会,还是私下交易后的结果。前者的话,不招收有遗珠之憾,后者的话,学术腐败的可能性更大。可见,暨南大学的新规,值得讨论。为了学校和学术的声誉,笔者认为且慢允许博导自费招生方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