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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刘奕湛吴晶)记者14日从教育部获悉,为加快少数民族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2010年全国各高校将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生1000人,硕士生4000人,可招收10%的在职汉族考生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汉族考生。
据介绍,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各招生单位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考生采取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方式。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生源范围是生源范围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能源、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