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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医学认为,任何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都是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而致机体阴阳偏盛偏衰、脏腑经络功能失调的结果。因而,药物防病治病的基本作用,不外乎祛邪去因,扶正固本,协调脏腑经络功能,从而纠正机体阴阳偏盛偏衰,使其恢复阴平阳秘。药物之所以能够针对病情,发挥上述基本作用,是由于各种药物各自具有若干特性和作用,前人也称之为药物的偏性,意思是说以药物的偏性纠正疾病所表现的阴阳偏盛或偏衰。古人未能对药物作用的物质基础进行深入的探究,以药物的偏性来解释药物作用的基本原理,这是对药物作用的高度概括。清代医家徐洄溪总结说:“凡药之用,或取其气,或取其味……或取其所生之时,或取其所生之地,各以其所偏胜而即资之疗疾,故能补偏救弊,调和脏腑,深求其理,可自得之。”则不仅指出了“凡药之用”“各以其所偏胜而即资之疗疾”,而且进一步对药物的各种偏性作了探求。
中药治疗疾病的偏性是多种多样的,将其复杂的性质与功能概括起来,主要有四气、五味、升降浮沉、补泻、归经、毒性等方面。这些性能理论,是我国历代医家在长期医疗实践中,根据药物的治疗作用,在中医的阴阳、脏腑、经络等理论指导下总结出来的。它是祖国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赖以们学习、应用和研究中药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
一、四气
四气,即指药物具有寒、热、温、凉四种不同的药性。它是通过调节机体寒热变化来纠正人体阴阳盛衰的,为说明药物作用性质的重要药性理论。
对于四气的认识,起源甚早。《汉书艺文志•方技略》曰:“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于平。”可知药性分寒温,不晚于西汉时代。文中还指出药性之寒热,是“因气感之宜”所形成,所以《本经》首先提出了“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可见最早药性的四气,是以四时气候特征来概括药物性能的。然而宋代寇宗奭为了避免与药物的香臭之气相混淆,主张将“四气”改为“四性”。李时珍亦从其说,谓“寇氏言寒热温凉是性,香臭腥燥是气,其说与《礼记》文合。但自《素问》以来,只以气味言,卒能改易,故从旧尔。”。寇、李之论,虽然亦有其理,然而未能说明四气的原始含义。
四气药性也和五味一样,寓有阴阳属性,即寒凉属阴,温热属阳。寒凉与温热是相对立的两种药性,而寒凉与温热之间则仅是程度上的不同,即“凉次于寒”、“温次于热”。有些本草文献对药物的四性还用“大热”、“大寒”、“微温”、“微凉”加以描述,这是对中药四气程度不同的进一步区分,示以斟酌使用。此外,四性以外还有一类平性药,它是指寒热之性不明显、药性平和、作用较缓和的一类药。一般平性药物的功效主要通过五味和其他药性来反映出来。
药性的寒热温凉是由药物作用于人体所产生的不同反应和所获得的不同疗效而总结出来的,这与所治疗疾病的性质是相对而言的。如病人表现为高热烦渴、面红目赤、咽喉肿痛、脉洪数,这属于阳热证,用石膏、知母、栀子等药物治疗后,上述症状得以缓解或消除,说明它们的药性是寒凉的;反之,如病人表现为四肢厥冷、面色苍白、脘腹冷痛、脉微欲绝,这属于阴寒证,用附子、肉桂、干姜等药物治疗后,上述症状得以缓解或消除,说明它们的药性是温热的。
一般来讲,寒凉药分别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滋阴除蒸、泻热通便、清热利水、清化热痰、清心开窍、凉肝息风等作用;而温热药则分别具有温里散寒、暖肝散结、补火助阳
、温阳利水、温经通络、引火归源、回阳救逆等作用。
《素问•至真要大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本经》序例“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指出了如何掌握药物的四气理论以指导临床用药的原则。具体来说,温热药多用治中寒腹痛、寒疝作痛、阳痿不举、宫冷不孕、阴寒水肿、风寒痹证、血寒经闭、虚阳上越、亡阳虚脱等一系列阴寒证;而寒凉药是主要用于实热烦渴、温毒发斑、血热吐衄、火毒疮疡、热结便秘、热淋涩痛、黄疸水肿、痰热喘咳、高热神昏、热极生风等一系列阳热证。总之,寒凉药用治阳盛热证,温热药用治阴盛寒证,这是临床必须遵循的用药原则。反之,如果阴寒证用寒凉药,阳热证用温热药必然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甚至引起死亡。故李中梓《医宗必读》谓:“寒热温凉,一匕之谬,复水难收。”
由于寒与凉、热之温之间具有程序上的差异,因而在用药时也要注意。如当用热药而用温药、当用寒药而用凉药,则病重药轻达不到治愈疾病的目的;反之,当用温药而用热药则反伤其阴,当用凉药反用寒药则易损其阳。至于寒热错杂的复杂病证,则当寒、热之药并用,使寒热并调。尤其要辨清寒热的真假,如遇真寒假热之证,则当用热药治疗;真热假寒之证,又当选用寒药以治之。切不可真假混淆。
由于每种药物都同时具有性和味,因此必须将两者综合起来。缪希雍谓:“物有味必有气,有气斯有性”,强调了药性是由气和味共同组成的。换言之,必须把四气和五味结合起来,才能准确地辨别药物的作用。一般来讲,气味相同,作用相近,同一类药物大都如此,如辛温的药物多具有发散风寒的作用,甘温的药物多具有补气助阳的作用。有时气味同、又有主次之别,如黄芪甘温,偏于甘以补气,锁阳甘温,偏于温以助阳。气味不同,作用有别,如黄连苦寒,党参甘温,黄连功能清热燥湿,党参则补中益气。而气同味异,味同气异者其所代表药物的作用则各有不同。如麻黄、杏仁、大枣、乌梅、肉苁蓉同属温性,由于其味不同,而作用各异,如麻黄辛温散寒解表,杏仁苦温下气止咳,大枣甘温补脾益气,乌梅酸温敛肺涩肠,肉苁蓉咸温补肾助阳;再如桂枝、薄荷、附子、石膏均为辛味,因四气不同,又有桂枝辛温解表散寒,薄荷辛凉疏散风热,附子辛热补火助阳,石膏辛寒清热降火等不同作用。又有一药兼有数味者,则标志其治疗范围较大。如当归辛甘温,甘以补血、辛以活血行气、温以祛寒,故有补血、活血、行气止痛、温经散寒等作用,可用治血虚、血滞、血寒所引起的多种疾病。
一般临床用药是既用其气,又用其味,但有时在配伍其他药物复方用药时,就可能出现或用其气,或用其味的不同情况。如升麻辛甘微寒,与黄芪同用治中气下陷时,则取其味甘升举阳气的作用;若与葛根同用治麻疹不透时,则取其味辛以解表透疹;若与石膏同用治胃火牙痛,则取其寒性以清热降火。此即王好古《汤液本草》所谓:“药之辛、甘、酸、苦、咸,味也;寒、热、温、凉,气也。味则五,气则四,五味之中,每一味各有四气,有使气者,有使味者,有气味俱使者……所用不一也。”由此可见,药物的气味所表示的药物作用以及气味配合的规律是比较复杂的,因此,既要熟悉四气五味的一般规律,又要掌握每一药物气味的特殊治疗作用以及气味配合的规律,这样才能很好地掌握药性,指导临床用药。
二、 五味
五味的本义是指药物和食物的真实滋味。药食的滋味可以通过口尝而察得。由于药食“入口则知味,入腹则知性”,因此古人将药食的滋味与作用联系起来,并用滋味来解释药食的作用。而在医学中则以之作为概括药物作用的理论,这样就形成了最初的五味理论。
五味理论在春秋战国时代是以饮食调养的理论出现的,
如四时五味的宜忌,过食五味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等。五味作为药性理论最早见之于《内经》、《本经》之中。《内经》对五味的作用和应用及阴阳五行属性都做了比较系统的论述,《本经》不仅明确指出“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还以五味配合四气,共同标明每种药物的药性特征,从而为五味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经后世历代医家的补充,逐步完善了中药的五味理论。
药性的五味,是指药物有酸、苦、甘、辛、咸五种不同的味道,因而具有不同的治疗作用。有些药物还具有淡味或涩味,因而实际上不止五种。但是,五味是最基本的五种滋味,所以仍然称为五味。
药物五味的认定,首先是通过口尝,即用人的感觉器官辨别出来的,它是药物真实味道的反映;但五味更重要的则是通过长期的临床实践观察,不同味道的药物作用于人体,产生的不同反应和获得不同的疗效,而被归纳总结出来的。也就是说,五味不仅仅是药物味道的真实反映,更重要的是对药物作用的高度概括。自从五味作为归纳药物作用的理论出现后,五味的“味”也就超出了味觉的范围,而是建立在功效的基础之上了。因此,本草书籍的记载中有时出现与实际口尝味道不相符的地方。总之,五味的含义既代表了药物味道的“味”,又包含了药物作用的“味”,而以后者为据构成了五味理论的主要内容。五味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样,具有阴阳五行的属性,《内经》云:“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洪范》谓:“酸味属木、苦味属火、甘味属土、辛味属金、咸味属水。”《素问•藏气法时论》指出:“指出:“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这是对五味属性和作用的最早概括。后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日臻完善。现据前人的论述,结合临床实践,将五味的作用及主治病证分述如下:
辛,“能散能行”,即具有发散、行气、行血的作用。一般来讲,解表药、行气药、活血药多具辛味。因此辛味药多用治表证及气血阻滞之证。如苏叶发散风寒、木香行气除胀、川芎活血化瘀等。此外,《内经》云:“辛以润之”,就是说辛味药还有润养的作用,如款冬花润肺止咳,菟丝子润补肾等。大多数辛味药以行散为功,故“辛润”之说缺乏代表性。此外,一些具有芳香气味的药物往往也标上“辛”,亦称辛香之气。这样,辛就不只与味觉,而且与嗅觉有关了。随着中外交流的发展,外来香料、香药不断输入。到了宋代,由于香药盛行,应用范围日益扩大,对芳香药物作用的认识也不断丰富。具有芳香气味的辛味药,除有能散、能行的特点之外,还分别具有芳香辟秽,芳香化湿,醒脾开胃,芳香开窍等作用。
甘,“能补能和能缓”,即具有补益、和中、调和药性和缓急止痛的作用。一般来讲,滋养补虚、调和药性及制止疼痛的药物多具有甘味。甘味药多用治正气虚弱、身体诸痛及调和药性、中毒解救等几个方面。如人参大补元气、熟地滋补精血、饴糖缓急止痛、甘草调和药性并解药食中毒等。
酸, “能收能涩”,即具有收敛、固涩的作用。一般固表止汗、敛肺止咳、涩肠止泻、固精缩尿、固崩止带的药物多具有酸味。酸味药多用治体虚多汗、肺虚久咳、久泻肠滑、遗精滑精、遗尿尿频、崩带不止等证。如五味子固表止汗,乌梅敛肺止咳、五倍子涩肠止泻、山茱萸涩精止遗以及赤石脂固崩止带等。
苦,“能泄、能燥、能坚”,即具有清泄火热、泄降气逆、通泄大便、燥湿、坚阴(泻火存阴)等作用。一般来讲,清热泻火、下气平喘、降逆止呕、通利大便、清热燥湿、苦温燥湿、泻火存阴的药物多具有苦味。苦味药多用治热证、火证、喘咳、呕恶、便秘、湿证、阴虚火旺等证。如黄芩、栀子清热泻火,杏仁、葶苈子降气平喘,半夏、陈皮降逆止呕,大黄、枳实泻热通便,龙胆草、黄连清热燥湿,苍术、厚朴苦温燥湿,知母、
黄柏泻火存阴等。
咸,“能下、能软”,即具有泻下通便、软坚散结的作用。一般来讲,泻下或润下通便及软化坚积、消散结块的药物多具有咸味。咸味药多用治大便燥结、瘰疬痰核、瘿瘤、癥瘕痞块等症。如芒硝泻热通便,海藻、牡蛎消瘰散瘿,鳖甲、土鳖虫软坚消癥等。此外,《素问•宣明五气篇》还有“咸走血”之说。肾属水,咸入肾,心属火而主血,咸主血即以水胜火之意。如大青叶、玄参、紫草、青黛、白薇都具有咸味,均入血分,同具有清热凉血解毒之功。《素问•至真要大论》又云:“五味入谓,各归所喜攻……咸先入肾。”故不少入肾经的咸味药如紫河车、海狗肾、蛤蚧、龟板、鳖甲等都具有良好的补肾作用。同时为了引药入肾增强补肾作用,不少药物如知母、黄柏、杜仲、巴戟天等药用盐水炮制也是这个意思。
淡,“能渗、能利”,即具有渗湿利水的作用,故不少利水渗湿的药物都具有淡味。淡味药多用治水肿、脚气、小便不利之证。如薏苡仁、通草、灯心草、茯苓、猪苓、泽泻等。由于《本经》未提淡味,后世有些医家主张“淡附于甘”,然淡味与甘味的作用,各具自己的特点,应该分别论述为是。
涩,与酸味药的作用相似,多用治虚汗、泄泻、尿频、遗精、滑精、出血等证(症)。如莲子固精止带,禹余粮涩肠止泻,乌曲骨收涩止血等。故本草文献常以酸味代表涩味功效,或与酸味并列,标明药性。
以上是五味药性的基本内容。但就某一具体药物来说,则当具体分析。药物的味往往单味者少,多数药物具有几种味,对这些药物功效的认定,必须全面综合并结合临床疗效来认识概括。此外,上述的五味作用,只是药性的一个方面,对于药物性能的全面认识,必须结合其他特性,才能全面地掌握药物功能。
三、升降浮沉
升降浮沉是指药物作用于人体的不同趋向,在于说明药物在体内的作用趋向性能。药物的作用趋向是与疾病所表现的趋向相对而言的。
《素问•六微旨大论》谓:“升降出入,无[sa5]器不有。”指出气机升降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基础,如一旦发生故障便会产生疾病。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满者,泻之以内;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阐明了应根据升降出入障碍所产生疾病的病势和病位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为中药升降浮沉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金元时期升降浮沉学说得到了全面发展,张元素在《医学启源》中旨承《内经》,首倡“气味厚薄升降图说”,用运气演说阐发了药物具有升降浮沉不同作用趋向的道理。其后,李东垣、王好古、李时珍等又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使药物升降浮沉学说趋于完善。它作为说明药物作用的理论依据,是对四气五味的补充和发展。
由于疾病在病[sa6]热上常常表现出向上(如呕吐、呃逆、喘息)、向下(如脱肛、遗尿、崩漏)、向外(如自汗、盗汗)、向内(表证未解而入里);在病位上有在表(如外感表证)、在里(如里实便秘)、在上(如目赤肿痛)、在下(如腹水、尿闭)等的不同,因而,能够针对病情,改善或消除这些病证的药物,相对来说也就分别具有升降浮沉的作用趋向了。
药物的升降浮沉性能,主要是以改善脏腑气机升降紊乱和病势顺逆的功效为依据,但与药物的四气五味、气味厚薄和其质地的轻重及药用部位等也有着密切联系,此外还受炮制和配伍的影响。
就药物的性味及厚薄而言,一般而言,凡味属辛、甘(味之薄者),气属温、热(气之厚者)的药物,大都属升浮药,如麻黄、升麻、黄芪等药;凡味属苦、酸、咸(味之厚者),性属寒、凉(气之薄者)的药物,大都属沉降药,如大黄、芒硝、山楂等。
从药物的质地、部位与升降浮沉的关系来看,一般花、叶、皮
、枝等质轻的药物大多为升浮药,如苏叶、菊花、蝉衣等;而种子、果实、矿物、贝壳及质重者大多属沉降药,如苏子、枳实、牡蛎、代赭石等。除上述一般规律外,某些药物也有特殊性,旋覆花虽然是花,但能降气消痰、止呕止噫,药性沉降而不升浮;苍耳子虽然是果实,但功能通窍发汗、散风除湿、药性升浮而不沉降,故有“诸花皆升,旋覆独降;诸子皆降,苍耳独升”之说。其实这是受药物气味的因素所决定的。
升与降、浮与沉都是相对立的作用趋向,升是上升、升提,降是下降、降逆,浮是升浮、上行发散,沉是下沉、下行泄利。一般来讲,升浮药性趋向于上行向外,具有升阳举陷、发散表邪、宣毒透疹、涌吐开窍等作用;而沉降药性则趋向于下行向内,具有清热泻下、潜阳息风、降逆止呕、止呃、利水渗湿、重镇安神、降气平喘等作用。一般药物都具有升浮或沉降的性能,但部分药物并不具此性能,而有些药物则具有双向性,如川芎能上行头目、下行血海,白花蛇能内走脏腑、外彻皮肤。由此可见,既要掌握药物的一般共性,又要掌握每味药物的不同个性,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才能确切掌握药物的作用趋向。
药物具有升降浮沉的性能,可以调整脏腑气机的紊乱,使之恢复正常的生理功能,或作用于机体的不同部位,因势利导,祛邪外出,从而达到治愈疾病之目的。具体而言,病变部位在上在表者宜升浮不宜沉降,如外感风热则应选用薄荷、菊花等升浮药来疏散风热;病变部位在下在里者宜沉降不宜升浮,如热结肠燥大便秘结者则应选用大黄、芒硝等沉降药来泻热通便;病热上逆者,宜降不宜升,如肝阳上亢头晕目眩则应选用代赭石、石决明等沉降药来平肝潜阳;病热下陷者,宜升不宜降,如气虚下陷久泻脱肛,则应用黄芪、升麻、柴胡等升浮药来升阳举陷。总之,必须针对疾病发生部位有在上在下在表在里的区别,病热上有上逆下陷的区别,根据药物有升降浮沉的不同特性,恰当选用药物,这也是指导临床用药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然而,药物的升降浮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临床上往往受到炮制与配伍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如有些药物酒制则升,姜炒则散,醋炒收敛,盐炒下行。如大黄,属于沉降药,峻下热结、泻热通便,经酒炒后,大黄则可清上焦火热,以治目赤头痛。故李时珍说:“升者引之以咸寒,则沉而直达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则浮而上至巅顶。”又药物的升降浮沉通过配伍也可发生转化,如升浮药升麻配当归、肉苁蓉等咸温润下药同用,虽有升降合用之意,实成润下之剂,即少量升浮药配大量沉降药,也就随之下降;又牛膝引血下行为沉降药,与桃仁、红花及桔梗、柴胡、枳壳等升达清阳、开胸行气药同用,也就随之上升,主治胸中瘀血证,这就是少量沉降药与大队升浮药同用,随之上升的例证。一般来讲,升浮药在大队沉降药中能随之下降;反之,沉降药在大队升浮药中能随之上升。故王好古云:“升而使之降,须知抑也。沉而使之浮,须知载也。”由此可见,药物的升降浮沉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甚至可以相互转化。因此,对药物的升降浮沉之性必须从多方面的来分析,才能得到准确的认识。
四、补泻
补泻是针对虚实病情起作用的两种药性。疾病的过程,尽管是千变万化的,但简而言之,都是邪正斗争的反应。虽然疾病的症状表现非常复杂,但都可用“虚”“实”加以概括。能够改善虚实病情,减轻或消除虚实证状的药性作用,就以补泻概之。
对于药物的补泻性能,早在《内经》已有许多论述。如在“阴阳应象大论”中有“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其实者,散而泻之。……血实宜决之,气虚宜掣引之”等论述。在“脏气法时论”中,更对五脏之苦欲,提出了用五味补泻的治疗法则。如谓“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
补之,酸泻之。……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用咸补之,甘泻之。……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苦泻之,甘补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补之,辛泻之。……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以苦补之,咸泻之。”后世医家对于药物的补泻性能论述更多。如张子和谓:“五脏各有补泻,五味各补其脏。……五谷、五菜、五果、五肉皆补养之物也。实则泻之,诸痛为实,痛随利减,芒硝、大黄、牵牛、甘遂、巴豆之属,皆泻剂也。”由上可见,《内经》言补泻,是以脏腑苦欲论补泻,而后世言补泻,则是以扶正祛邪论补泻。明清医家对于药物的补泻性能,论述更多:如李时珍的“脏腑虚实标本用药式”更系统地论述了各脏腑的补泻药物。可见历代医家,都很重视药性的补泻。
补泻的药性作用,甚为广泛复杂,但简而言之,仍可从两方面加以概括:
补性药物的作用:主要是补益人体的亏损,增强机体的功能,提高机体的抗病机能,改善虚弱症状。诸如益气、补血、滋阴、壮阳、生津、安神、填精、益髓等类药物,都是属于补性的药物。
泻性药物的作用:主要是祛除外邪与致病因子,调整机体和脏腑功能,以制止病势的发展。诸如解表、泻下、行气、活血祛瘀、利水渗湿、祛痰、消导等类药物,都是属于泻性的药物。
然而,药物的补泻作用,并非单补单泻,往往是错综复杂的。一种药物往往有多种作用,其中有些作用属补性作用,而有些作用属泻性作用。随着不同的配伍应用,而显现不同的补泻作用。如桂枝,发汗解肌属于泻性作用,而温阳、通阳则属于补性作用。又如茯苓,利水渗湿属于泻性作用,而健脾安神则属于补性作用。
在中医的治法中,补泻是两大治疗法则。药物补泻作用在临床的应用,首先辨清病情的虚实,一般虚证用补性的药物,实证用泻性的药物。如气虚、血虚的虚证,当用补气、补血的补益药来治疗;而气滞、血瘀的实证,则当用理气、活血祛瘀等泻性的药物来治疗。同一寒证,有阴盛的实证和阳衰的虚证之别,阴盛的实证,当用祛散寒邪的泻性药物来治疗;而阳衰的虚证,则又当用扶助阳气的补性药物来治疗。同一热证,也有阳盛与阴虚的不同,阳盛的实热证,当用清热泻火的泻性药物治疗,而阴虚的虚热证,则当用养阴生津的补性药物来治疗。但是疾病的虚实并非单一的,往往虚中挟实,或实证兼虚,临床治疗又当虚实兼顾,补泻并用。或扶正兼以祛邪,或祛邪兼以扶正。总之,当根据邪正的消长,虚实的变化而酌性应用。此外,临床上又有“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 以及“以泻为补”,或“以补为泻”的用法,这又是补泻药性在临床上的灵活应用。
五、归经
归经是药物作用的定位概念,即表示药物在机体作用的部位。归是作用的归属,经是脏腑经络的概称。所谓归经,就是指药物对于机体某部分的选择性作用,即主要对某经(脏腑或经络)或某几经发生明显的作用,而对其他经则作用较小,甚或无作用。也就是说,归经是说明某种药物对某些脏腑经络的病变起着主要或特殊的治疗作用,药物的归经不同,其治疗作用也就不同。药物的归经,还指明了药物治病的适用范围,也就说明了其药效之所在。
药物归经理论的起源和形成,可追溯到先秦的文史资料如《周礼》及秦汉以来的《内经》、《本经》等医药文献,广泛论述了五味作用定向定位的概念,可视为归经理论的先声。《伤寒论》六经分经用药为归经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唐宋时期《食疗本草》、《本草拾遗》、《本草衍义》、《苏沈良方》等医药文献都部分地论述了药物定向定位的归经作用,并逐渐与脏腑经络联系在一起,出现了药物归经理论的雏形。金元时代,易水学派代表人物张洁古在其所著《珍珠囊》中,正式把归经作为药性主要内容加以论述,王好古《汤液本草》、徐彦纯的《
本草发挥》又全面汇集了金元时期医家对归经的学说的见解,标志着系统的归经理论已确立。明代刘文泰《本草品汇精要》、贾如力《药品化义》均把“行某经”、“入某经”作为论述药性的固定内容。清代沈金鳌的《要药分剂》正式把“归经”作为专项列于“主治”项后说明药性,并以五脏六腑之名作为归经的对象。[sa7]《松厓医经》、《务中药性》系统总结了十二经归经药。《本草分经》、《得配本草》又列出及改订入各奇经八脉的药物。温病学派的兴起,又产生了卫、气、营、血及三焦归经的新概念,使归经学说臻于完善。
归经理论是以脏腑经络学说为基础,以所治疗的具体病证为依据总结出来的用药理论。由于经络能沟通人体内外表里,所以一旦机体发生病变,体表病变可以通过经络影响到内在脏腑;反之,内在脏腑病变也可以反映到体表上来。由于发病所在脏腑及经络循行部位不同,临床上所表现的症状则各不相同。如心经病变多见心悸失眠;肺经病变常见胸闷喘咳;肝经病变每见胁痛抽搐等症。临床用朱砂、远志能治愈心悸失眠,说明它们归心经;用桔梗、苏子能治愈喘咳胸闷,说明它们归肺经;而选用白芍、钩藤能治愈胁痛抽搐则说明它们能归肝经。至于一药能归数经,是指其治疗范围的扩大。如麻黄归肺与膀胱经,它既能发汗宣肺平喘治疗外感风寒及咳喘之证,又能宣肺利尿治疗风水水肿之证。由此可见,归经理论是通过脏腑、经络辨证用药,从临床疗效观察中总结出来的药性理论。
归经理论与临床实践密切相关,它是伴随着中医理论体系的不断发展而日臻完善的,如《伤寒论》创立了六经辨证系统,临床上便出现了六经用药的归纳方法。如麻黄、桂枝为太阳经药,石膏、知母为阳明经药等等。随着温病学派的崛起,又创立了卫气营血、三焦辨证体系,临床上相应出现了卫气营血、三焦用药的归类方法。如银花、连翘为卫、气分药,犀角(现已禁用)、生地为营血分药,黄芩主清上焦、黄连主清中焦、黄柏主清下焦等等。然而这些归类方法与脏腑辨证归经方法密切相关。如《伤寒论》六经每经可分为手足二经,故实际为十二经。十二经根源于脏腑,故六经一系列证候的产生,也是脏腑经络病变的反映。同样,卫气营血、三焦证候也与脏腑经络关系密切。如卫分证以肺卫见症为主;气分证多见阳明实热;营分证多见热损营阴,心神被扰;血分证多见热盛动血,热扰心神。上焦证候主要包括手太阴肺和手厥阴心包经的病变;中焦证候主要包括手、足阳明及足太阴脾经的病变;而下焦证候则主要是足少阴肾经和足厥阴肝经的病变。可见,归经方法虽有不同,但都与脏腑经络密不可分。脏腑经络学说实为归经的理论基础,因此探讨归经的实质,必经抓住脏腑经络学说这个核心。
药物的归经,主要以其临床疗效为依据,但与药物自身的特性(即形、色、气味、禀赋等)也有一定的联系。如味辛、色白入肺、大肠经;味苦、色赤入心、小肠经等都是以药物的色与味作归经的依据。再如麝香芳香开窍入心经;佩兰芳香醒脾入脾经;连翘象心而入心经清心降火等等,都是以形、气归经的例子。其中尤以五味与归经的关系最为密切。可见以药物特性作为归经方法之一,是有一定意义的。然而由于归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故不能偏执一说,要全面分析归纳。
掌握归经便于临床辨证用药,提高用药的针对性。根据疾病的临床表现,通过辨证审因,诊断出病变所在脏腑经络部位,按照归经来选择适当药物进行治疗。如病属热证,有肺热、心火,胃火、肝火等的不同,治疗时用药也应各不相同。若肺热咳喘,当用桑白皮、地骨皮等归肺经药来泻肺平喘;若胃火牙痛当用石膏、黄连等归胃经药来清泻胃火;若心火亢盛心悸失眠,当用朱砂、丹参等归心经药以清心安神;若肝热目赤,当用夏枯草、龙胆草等归肝经药以清
肝明目。再如外感热病,热在卫分,发热、微恶寒、头痛,当用银花、连翘等卫分药以外散风热;若热入气分,高热烦渴,则当用石膏、知母等气分药以清热泻火、生津止渴。可见归经理论为临床辨证用药提供了方便。
掌握归经理论还有助于区别功效相似的药物。如同是利尿药,有麻黄的宣肺利水、黄芪的健脾利水、附子的温阳利水、猪苓的利膀胱之水湿等的不同。又羌活、葛根、柴胡、吴茱萸、细辛同为治头痛之药,但羌活善治太阳经头痛、葛根善治阳明经头痛、柴胡善治少阳经头痛、吴茱萸善治厥阴经头痛、细辛善治少阴经头痛。因此,在熟悉药物功效的同时,掌握药物的归经对相似药物的鉴别应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归经理论在临床上的应用,除辨证论治,循经用药之外,还要依据脏腑经络相关学说,注意脏腑病变的相互影响,恰当选择用药。如肾阴不足,水不涵木、肝火上炎,目赤头晕,治疗时当选用黄柏、知母、枸杞、菊花、地黄等肝、肾两经的药物来治疗,以益阴降火、滋水涵木;而肺病久咳,痰湿稽留,损伤脾气,肺病及脾,脾肺两虚,治疗时则要肺脾兼顾,采用党参、白术、茯苓、陈皮、半夏等肺、脾两经的药物来治疗,以补脾益肺,培土生金。而不能拘泥于见肝治肝、见肺治肺的单纯分经用药的方法。
归经理论只是概括药物性能的一个方面,临床应用时,还必须与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学说结合起来,才能做到全面准确的应用。如同归肺经的药物,由于有四气的不同,其治疗作用也异。如紫苏温散肺经风寒、薄荷凉散肺经风热、干姜性热温肺化饮、黄芩性寒清肺泻火。同归肺经的药物,由于五味的不同,作用亦殊。如乌梅酸收,敛肺止咳;麻黄辛散,宣肺平喘;党参味甘,补肺益气,陈皮苦燥,化燥湿痰,蛤蚧咸兼补肾,纳气定喘。同归肺经的药物,因其升降浮沉之性不同,作用迥异。如桔梗、麻黄药性升浮,故通能开宣肺气、止咳平喘;杏仁、苏子药性降沉,故能泻肺止咳平喘。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同是药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用时必须结合起来,全面分析,才能准确地指导临床用药。
掌握好归经理论对于指导临床用药意义很大。然而,由于历代医家对一些药物功效的观察,认识上所存在的差异,归经方法的不同,以及药物品种的混乱,因此出现了本草文献中对某些药物归经的记载不够统一、准确,造成归经混乱的现象。因此归经学理论有待进一步整理提高,但不能因此而贬低归经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正如徐灵胎所说:“不知经络而用药,其失也泛,必无捷效;执经络而用药,其失也泥,反能致害。”既承认归经理论的科学性,又要看到它的不足之处,这才是辩证地对待归经理论的正确态度。
六、毒性
历代本草书籍中,常在每一味药物的性味之下,标明其“有毒”、“无毒”。“有毒无毒”也可简称为“毒性”,也是药物性能的重要标志之一,它是确保用药安全必须注意的问题。
对于毒性的概念,古今含义不同。西汉以前是以“毒药”作为一切药物的总称。故《周礼•天官冢宰》有“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的说法,《尚书•说命篇》则谓:“药弗瞑眩,厥疾弗瘳。”明代张景岳《类经》云:“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大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也。”论述了毒药的广义含义,阐明了毒性就是药物的偏性。
东汉时代,《本经》、《内经》已把毒性看做是药物毒副作用大小的标志。如《本经》三品分类法即是以药物毒性的大小、有毒无毒做为分类依据之一。并提出了使用毒药治病的方法:“若有毒药以疗病,先起如黍粟,
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在《内经》的七编大论中,亦有大毒、常毒、小毒等论述。如《五常政大论》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欲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把药物毒性强弱分为大毒、常毒、小毒、无毒四类。综上所述,古代药物毒性的含义较广,既认为毒药是药物的总称,毒性是药物的偏性,又认为毒性是药物毒副作用大小的标志。
后世本草书籍在其药物性味下标明“有毒”、“大毒”、“小毒”等记载,则大都指药性的毒副作用的大小。一般来说,现代药物毒性的含义两方面,一是指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比较接近,或某些治疗量已达到中毒剂量的范围,因此治疗用药时安全系数小;一是指毒性对机体组织器官损害剧烈,可产生严重或不可逆的后果。
对于中药的毒性必须正确对待,一般人们错误地认为中药大都直接来源于生药材,因而其毒性小,安全系数大,对中药毒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正确对待中药毒性,首先要正确地对待本草文献的记载。历代本草对药物毒性多有记载,值得借鉴。但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也出现了不少缺漏和错误的地方,如《本经》中把丹砂(朱砂)列为首药,视为上品无毒;《本草纲目》认为马钱子无毒;《中国药学大辞典》认为黄丹、桃仁无毒等等,说明对待药物毒性的认识,随着临床经验的积累,社会的发展,有一个不断修正,逐步加深认识的过程。
正确对待中药毒性,还要重视中药中毒的临床报道。建国以来,出现了大量中药中毒报告,仅单味药引起中毒就达上百种之多,其中植物药九十多种,如苍耳子、苦楝根皮、昆明山海棠、狼毒、萱草、附子、乌头、夹竹桃、雪上一枝蒿、福寿草、槟榔、乌桕、巴豆、半夏、牵牛子、山豆根、艾叶、白附子、瓜蒂、马钱子、黄药子、杏仁、桃仁、曼陀罗(花、苗)、莨菪等;动物药及矿物药各十多种,如斑蝥、蟾蜍、鱼胆、芫青、蜂蛹及砒霜、升药、胆矾、铅、密陀僧、皂矾、雄黄、降药等。由此可见,文献中认为大毒、剧毒的固然有中毒致死的,小毒、微毒,甚至无毒的同样也有中毒病例发生,故临床应用有毒中草药固然要慎重,就是“无毒”的,也不可掉以轻心。认真总结经验,既要尊重文献记载,更要注视临床经验,相互借鉴,才能全面深刻准确地理解掌握中药的毒性,以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
产生中药中毒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剂量过大,如砒霜、胆矾、斑蝥、蟾酥、马钱子、附子、乌头等毒性较大的药物,用量过大,或时间过长可导致中毒;二是误服伪品,如误以华山参、商陆代人参,独角莲代天麻使用;三是炮制不当,如使用未经炮制的生附子、生乌头;四是制剂服法不当,如乌头、附子中毒,多因煎煮时间太短,或服后受寒、进食生冷;五是配伍不当,如甘遂与甘草同用,乌头与瓜蒌同用而致中毒。此外,个体差异与自行服药也是引起中毒的原因。
掌握药物毒性强弱对于确保临床安全用药具有重要意义。在应用毒药时要针对体质的强弱、疾病部位的深浅,恰当选择药物并确定剂量,中病即止,不可过服,以防止过量和蓄积中毒。同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凡两药合用能产生剧烈毒副作用的禁止同用;严格毒药的炮制工艺,以降低毒性;对某些毒药还要采用适当的剂型和方式给药。此外,还要注意患者的个体差异,适当增减用量,并说服患者不可自行服药。医药部门要抓好药品鉴别,防止伪品混用;加强剧毒中药的保管;严格剧毒中药的发放。通过各个环节的把关,以确保用药安全,避免药物中毒的发生。
根据中医“以毒攻毒”的原则,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也可采用某些毒药治疗某些疾病,让有毒中药更好地为临床服务。如用雄黄治疗疔疮恶肿;水银治疗疥癣梅毒;大枫子
治疗恶疮麻风;斑蝥治疗癌肿癥瘕;砒霜治疗瘰疠痔漏等等。
掌握药物的毒性及其中毒后的临床表现,便于诊断中毒原因,以便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抢救治疗手段,对于搞好中药中毒抢救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