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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加10分投档”,这是国家出于照顾少数民族考生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正值湖北省高考录取工作紧张进行之际,石首市的几十名“少数民族考生”却成为当地议论的焦点。这不仅因为他们的父母是当地的“实权人物”,更因为他们的民族成份进行过更改。这些考生和他们的父母是真正的少数民族,还是想钻“加分政策”的空子?记者在石首进行了多日的调查。
2008年6月1日起,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了全省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在湖北省石首市籍的56名少数民族考生中,有20余人的父母是当地党政机关干部及企业负责人。“我们是几十年的同事,他们和小孩怎么在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少数民族呢?”在石首当地,不少人对这份公示名单提出了质疑。
7月18日,在湖北省石首市教育局,记者找到了三名身为教师的家长方某、谢某、唐某2000年前的档案,他们的民族成份均为汉族。而在招生网公示名单上,他们摇身变成了少数民族。显而易见,他们都对自己的民族成份进行了更改。石首市招办负责人解释,根据国家政策,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父母的民族成份改动后,子女将顺理成章地变为少数民族,从而享受到加10分的优惠政策。
这三位教师的做法并非个例。石首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他们查证,2005年以来,有20名考生及父母履行了审批手续,从而更改了民族成份。
这些考生和家长是怎样通过审批程序呢?以教师方某为例,其夫为石首市交通局副局长。方某和其子席某通过居委会一张证明,顺利闯过道道“关卡”。更改民族的理由是“登记填写时疏忽大意。” 该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记者解释:方某等人当时找了一位熟人,便给其盖了章。
石首市政协常委水红国是一名少数民族人士,他就此事表示:非常痛恨那些出于个人利益而滥改民族成份的行为,早在2004年底,他就曾联合其他的6名政协委员提出“更改民族成份应从严把关”的提案。水红国认为,“这种做法有损国家民族政策的严肃性,损害了高考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