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耳光与“湘兰倒找”
马湘兰在秦淮河“幽兰馆”工作时,“不接粗客”。这和“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没进来。”不一样。
她“时时挥金以赠少年”,赢得南京一传言,且成为南京的俗语“湘兰倒找”。一些她喜欢的嫖客,只要
有学识,有修养,即便穷那么一点,她是反而要资助的。人众,略。
不过她的接待准则中有一条:凡她认为客人俗气,一律不接待。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还是巨富商贾。
由于有了这样的守则。她赢得了一官司。
那时,只要你侵犯了有地位的人,官方的动作约等于现在的“110”,反应很迅速的。
一善拍马屁者到衙门报称:马湘兰打了国舅田弘一耳光。
主管这个案子的人心中有数。恰当年要点马湘兰时,马不从。哼,看我两全其美。
这人和闹了事,多是嫖客无礼,不从引起的。不过,马湘兰不管这些。田弘要在她身上收快乐执行税,她不答应不说,还打人。典型
的违反《行政处罚法》行为,就算不依《刑法》不给你定为“反革命”,也是违法嫌疑人呢。
审讯人讥笑问:都说马湘兰如何了不起,徒有虚名比较真也。
马湘兰对曰:因昔日虚名,方有今日。
王稚登仗义营救马湘兰出狱,不知交了多少保证金,取保侯审。
马湘兰感念。欲许身。谁料王稚登婉拒:“脱人之厄因以为利,去厄者之者几何?”
……
马湘兰的为妓准则遇到了劫难,也遇到了感人的道义。
马湘兰在“一个耳光”与“湘兰倒找”中,遇到一生中最揪心的话“脱人之厄因以为利,去厄之者几何?”,问问:谁能自持呢?
在感人的氛围,我们谁又能太理智呢?
或者,在令人激愤的氛围,我们又能理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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