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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灌水]魔咒

1楼
haocnric 发表于:2009/8/10 12:09:23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年我心底滋生的焦虑和恐慌是一种普遍症状,好像应该称之为“岁末症候”。据说是这样:无论男人女人,一旦发现自己的年龄个位数已经陡然飙升至“9”,而前面的那个代表年龄时段的十位数即将一去不返,都会产生轻重不同的紧迫感。人生的收获永远没有预想中的那样多;而且,我们随之发现:没有谁有办法阻止自己在做好某事之前就已经变老了许多。
   这是2001年5月,我在29岁生日即将到来时检点从前。一个让我吃惊的事实摆在眼前:无论我是否承认,在这世间我已经枉活了29年,还没有来得及真正爱过一次。虽然很长时间里我一直以为,我18岁那年短命的初恋算得上一次真正的恋爱。但是此刻我已经知道不是。有一天晚上,我的好朋友苏指出:我之所以总是得意洋洋,主要原因在于,我从未在男人那里受过伤,或者吃过败仗。我赶紧举出我初恋受挫的实例进行抵挡,但苏对此嗤之以鼻。因为大我四岁,以过来人的身份,苏指出那不过是我自以为荷枪实弹实质上假模假式的一次爱情演习。不得不点头认可苏的论点和论据均无懈可击之后,我怅然若失。苏并没有道破这一番讨论的另一层意思,但是我自己想到了。关乎男女情事,常胜将军的来历只有一个。我从未真正地与男人交过手;我习惯敷衍游走,虚与委蛇。
   现在我要说我29岁的恐慌来自哪里,那是一间小房子。后来,我仔细回想并计算了一下,确认它实际上比我当时脑子里蹦出来的数字要大上一些,应该有三平方米。这是后话。事情是这样的:因为家在城郊,我每天必须在上下班路上花去三个小时。注意:这是在营口,一座小城市,许多人从家步行到办公室也不过半个小时。所以,当单位例会上开始频繁出现“出勤”、“迟到”、“早退”这些关键词之后,我决心在市区租一套房子。当然它不能太贵,小一点无妨,但安全性很重要。在等待这家小型中介所的接待员打完电话的空当里,我向四周打量一番,——我看到了这间小房子。有一瞬间,我几乎认定它是由厕所改建:在瓷砖上面用木板搭出窄窄的单人床,松散地铺上蓝白格子床单。腿长一点的人坐在床沿,如果门突然被人从外面关上,会不会把门里面倒霉的膝盖挤碎?而且,这虽然是个简陋的小房,但看上密封良好,谁有胆量在这样的床上闭门休息:睡不着会压抑得发疯,睡着了又有可能窒息而死?
   在我研究这间小房子功用的时候,中介所里来了一个男人。这男人相貌英俊,看上去事业有成,只是已经谢顶。我的租房登记表填到一半,外面又进来两个女人。接下来我知道了,其中一个体态雍容的中年妇女,是这个中介所的主任。女主任和她的属下齐心协力,把这一对条件般配的男女关进了那间小房子里。
   就是从这一刻起,我下定决心。我不能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局促地并排端坐在一张窝窝囊囊的窄床上,争夺那小房间里一点点可怜的氧气。我必须自己找到一个男人,他背后有一套80平方米以上自主产权的房子,并且,距离我上班的地方,不远不近。
   有时候,不断在心底重复祈祷,会催生奇迹。我果然找到了这个人:他的住房面积是我设想中的二倍;与我单位之间的距离也是我设想中的若干倍。怎么说呢?大连是我喜爱的城市,它擅长培养礼貌和礼仪,也培养虚荣和贫穷的小资。虽然贫穷,我还是没有去附和我的一些同学们对这个城市的诋毁情绪。我喜欢这个城市四下里飘浮的务虚精神,喜欢它美观大于实用的部分:灯火辉煌的欧式尖顶;环城路上营造情调的小拐弯。它正好可以用来解释我生命中出现的这个男人。而在这个七分真实三分虚幻的城市,你不妨小小地纸醉金迷,也不妨短暂地醉生梦死。
   后来的某一天,我读到周晓枫的一篇散文。她说起她真实或虚幻的情人,她称他为魔法师。我的感觉怪异极了。——有一小会儿,我几乎相信这篇文章原是出自我的手笔:这魔法师的身高、年龄、脸型、发式,他施展魔法的细微手势,和下蛊时的轻慢力道……我几乎听到他光脚趿着拖鞋踏在雪地上的声音:踏,踏踏……
   事实上,每次我见到这个魔法师,他的脚都踏在厚实的地毯上。他穿软底皮鞋,或者旅游鞋。他这样高大,走路却无声无息。在宾馆走廊中央,或会场上的某个位置,他像棱角分明的一座山,巍然横渡。只有一次,他请我去吃烤肉,穿过闹市和人流,他抓住我*近他的一侧肩膀,表情严肃,告诉我一件事情的始与终。回来的路上,他已微醺,脸上的线条柔和圆润,不自觉中握紧我的手。他本来要去办事,但酒精打乱了他的人生步骤。他看着我,眼神专注,仿佛街上的行人并没有这样多。像曾经有过的时刻那样,他让我觉得他是真的喜欢我的;而这种喜欢,与爱似乎已经难以区别,并且即使像我这样的庸姿陋质,也还可以把握。作为一个自私的女人,我认为付出必须有所回报;我喜欢他是出自真心,但前提是他必须也珍惜我。然而我丧气地发现,我和他显然无法对等,他是高山,我是低谷。他洞悉万物,我双目迷离。我患得患失,他安之若素。而且,更糟糕的是,我发觉,地理上的距离相当阴险,一旦离别,我就感受不到他的温度。
   这天下午,我和他走在我自己的梦境里,在我喜爱的城市,身旁是我迷恋的男子。但是我有点三心二意,不住地东张西望,想找到一家水果店。他说他去买水果,我迟疑不决。这疑惧一直都在:对我来说,他整个的人,他虚虚实实的爱,都不像一场真实事件。我一松手,他就会消失不见。在经历了严重的争吵和漫长的别离之后,我信心流失,只能一遍遍在心里重复誓言:此后的一生,我再也不要与他轻易离散。
   他善解人意地说,那就一起去买水果吧。他仔细地为我挑选了一只柚子,再一瓣一瓣为我剥好。他带着醉意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让我更加迷惑。我想我了解的只是他的本性,却不了解他的习惯:他要表达的是礼貌和礼仪,还是宠爱和珍怜?他像柚子这水果,让我喜欢,又高深莫测。也许他说的是对的:事情到我这里就变了样,变得迂回繁复。而他,他说过他喜欢简洁。
   我记得他对我下蛊的那一天。那一天是第一次,我和他单独坐在一起吃饭。从那个时候起,一直延伸到过后的几年,我一直觉得,与所有人不同,他整个人从内而外,完全由一种特殊的材质制作。他闪闪发光,头顶上罩着环形光圈,像天使莅临人间,只是凡人的眼睛无法看见。他就坐在我身旁,但是仍然这样高,以致我必须仰望。他俯视向我,为我解疑答惑,像一个真正的师长,一语切中要害。他预言我有宏大的未来。他说他不解风情,有故事为证。然后他写下他的住宅地址,一直精确到门铃号码。饭毕,起身告别之前,他有意无意地拍拍我的腿,像一个毫无心机的长辈。受此一惊,我把一只汤匙碰落在地。
   是一只不锈钢匙。余音袅袅,足可绕梁三日。
   后来他说我愚蠢,尤其事关男女,我有超乎常人的笨。他说我暴戾,天性里埋伏着一个暴君。我微笑着看他,点头承认。我天性里还有一万只刺猬,为了这个男人,我拔掉了身上全部的针。他说我对他是真的很好,因为我对他竟如此容忍。
   容忍因此变成了我的天分。因为,如果你爱上一个人,却没有让他培养起与你对等的情分,那么无可避免,你将体验到一个人所能给予另一个人的,最大的轻慢。
   这轻慢很浅,其实可以忽略。但是他不断向深处挖掘,要找到我容忍的极限。这当然很不容易,因为我的忍耐早已绵绵无尽。他蓄意尖刻,制造事端,想找到激怒我的那只杀手锏。这也很不容易。我已经把自己修炼成棉花,收敛起全部肉眼可见的反弹之力。
   只不过,这世上所有的美德,往往只为某人某事而生,最终却要面向整个人类和世界。
   我的亲爱的魔法师,你教给了我两个魔咒,我由此战无不胜,你从此心安理得。
   伟大的宽容的深邃的女性,原来是这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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