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艺术的主要表现手段是依*人体的动作。
在欧美,舞蹈一词源于高地日耳曼语的DANS这个词,意即“伸展拔体”。在亚洲,日本、朝鲜都称舞蹈为“舞踊”。“踊”即跳的意思。我国古代称上肢体的动为“舞”,下肢体的动为“蹈”,配合起来称为“舞蹈”。
美国现代派舞蹈创始人依莎多拉.邓肯认为“凡借助身体动作以表达思想感情的创造性活动,都是舞蹈艺术”。因此,舞蹈是人体的造型艺术,舞蹈是通过人体动作表达思想感情的。
人们首先做出的反映,往往是情不自禁的动作或伴有声音的动作。所以,当语言(甚至喊叫)不足以表现人的强烈感情的时候,作为舞蹈的特殊手段——人体动作——却具有鲜明而又有力的艺术表现能力。
舞蹈艺术所要求的人体动作不是自然形态或单纯生理状态的,而是具有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经过美化的极富于感情色彩的动作。所以人们把舞蹈的构成归纳为三大要素:即动作(空间)、节奏(时间)、表情(感情),其中缺一不可。空间:舞台、场地;时间:音乐,一定的时间;舞蹈的艺术特征是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用身体的动作表达感情的艺术。由于这种艺术手段上的特征,也决定了舞蹈是以“抒情”见长的。因此,舞蹈编导要熟习、了解舞蹈的这种特殊手段,扬长避短,选择适宜于人体动作表现的题材和内容。